问题 |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
释义 | 在生活中,很多人就有粗心大意的毛病,重要的东西证件经常会搞丢了,找不到了。像我们购房时候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都是很重要的购房凭证。那如果不小心搞丢了怎么办呢?下面,法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调取,一般是复印留底的合同原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注明复印件来源等,法律效力等同原件。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民法典中民间借贷的房子如何买卖 原则上有贷款房子还是处于抵押状态的,是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有一些方法可以实现买卖有贷款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 (一)转按揭。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 (二)卖家用买方的首付款来付清剩余贷款。这种方式被大家运用的比较多,适合一些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偿还了大量贷款之后,房子所剩贷款金额不大的情况。 (三)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来还清剩余房贷。 如果房贷剩余过多且无法办理转按揭手续时,那么可以考虑通过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的房贷。卖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用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从而结清房子的按揭贷款。等买家支付放款后再来将银行的抵押贷款还清。 《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二手房买卖流程及费用 (一)看房,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查验产权,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国土部门查房档案,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此时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交付定金。 (三)签署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丢失了怎么办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购房合同不仅是我们购房的重要凭证,在去办理房屋的产权登记的时候也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很多情况下,购房合同的丢失可能并不是购房者造成的,购房过程中开发商等的过失也可能导致购房合同的丢失。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丢失了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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