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一、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是规定为: 1.经济合同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 3.营业账簿 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二、印花税征税的比例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 ![]() 三、不缴纳印花税的后果 法律网提醒您,不缴纳印花税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但会不会构成犯罪,要依据逃税的税额而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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