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机构如何来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
释义 | 要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机构,那么有哪些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呢?提高防御的能力和保障,责任是如何来理解呢? 1、自有资金是担保机构信用的基础和抵御风险的主要支柱 担保机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有关自有资金运作的管理规定,对自有资金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投资政策、信用质量、流动性、多样化、单一风险等应当有明确和严谨的规定。合理的投资组合为: ①至少20%的自有资本作为银行存款,不少于40%的自有资本作为国债投资; ②固定资本(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资本额的20%; ③现金类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50%; ④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65%; ⑤流动比率≥100%; ⑥长期股本投资(非上市)≤资本额的30%。 2、建立资本补充和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自身积累机制。二是完善增资扩股的机制。三是争取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备用信贷协议等。四是责任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的提取要采取审慎态度,尽可能反映担保机构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和未覆盖风险的大小。五是尽可能争取政府的支持,对发生的代偿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3、担保责任分担 对银行贷款提供部分担保时,要防止银行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约定银行通过银行帐户扣划的款项要按担保责任分享。要求被担保人只能在担保人的协作银行开户,担保机构要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资金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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