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扣半月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一、辞职扣半月工资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 二、法律规定扣工资限4种情况 解读《劳动合同法》单位工资制度须向职工公示,市劳动保障局做客城市管理广播解读《劳动合同法》扣工资有了统一规定,单位扣工资仅限四种情况: 用人单位制定福利惩罚等制度须与职工进行民主协商如违法职工有权纠正。单位工资制度必须向职工公示,不能找茬随便扣工资了。 解读《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合法扣减职工工资的四种情况。 据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介绍,过去有部分企业存在“秘密工资制”等情况,职工只知道拿到手多少钱,并不知实际应得工资,一些被扣掉的工资也原因不明。 相关人士表示,明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扣减工资有了统一规定,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合法扣减职工工资,并明确扣减的额度限制。 一是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因此扣减工资,每月扣减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 三是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四是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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