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市推行工程款支付保函制度拖欠工资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
释义 | 厦门市推行工程款支付保函制度拖欠工资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近日,厦门颁布了《厦门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暂行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保函制度。 所谓工程款支付保函,就是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时,工程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银行出具的有一定金额的《工程款支付保函》,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有权要求银行按保函的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工程款支付保函》到期当日或担保额度实际支付后10日内,发包人应重新向承包人(提)交银行出具的《工程款支付保函》,如果未提交保函的金额低于规定金额的,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规定》同时指出,在签施工合同时,承包方也要向发包方提交银行出具的一定金额的《履行保函》,以保证发包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拖欠工人工资问题,《规定》要求用人单位须按月支付建筑工人工资,如果克扣或拖欠,将被警告、勒令停止施工,并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