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夫妻房子一方卖的能善意取得吗
释义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买房当事人处于善意,已经支付了合理对价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此时可以善意取得该房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1: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