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在户口所在地可以办理吗 |
释义 | 一、离婚不在户口所在地可以办理吗 离婚不在户口所在地可以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但因双方均在外地工作,不能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一方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诉状中写明双方已达成协议,然后由法院主持调解离婚,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可生效。在向法院起诉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需要多久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左右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法律网提醒您: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三、离婚诉讼要哪些材料 1.婚姻存续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5.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6.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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