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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哪些
释义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哪些
    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2.不动产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不动产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不动产买卖合同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不动产买卖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动产信息;不动产使用性质;不动产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过户;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1.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
    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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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