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一般条款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有哪些内容 合同的一般条款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签合同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签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包括: 1.签约对象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2.注意合同名称和内容是否一致; 3.注意列明合同标的物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4.注意明确约定违约金及其计算方法; 5.注意用词严谨,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7.注意明确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三、合同条款中的标的指什么 合同条款中的标的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客体,即合同的对象。具体而言,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法律网提醒您,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有效的合同必须存在合同标的,且这种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