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不能对劳动仲裁提出管辖异议 |
释义 | 一、能不能对劳动仲裁提出管辖异议 可以对劳动仲裁提出管辖异议,如果申请人发现仲裁委不具有管辖权,则可以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该期限一般为15天。逾期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情况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二、劳动仲裁管辖地的确定是如何的 劳动仲裁地点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地进行确定,劳动仲裁管辖权主要有两个地方,一个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一个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上班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属于公司注册地,所以,职工想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在公司注册地或上班地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 劳动仲裁机构在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需要考虑是否拥有管辖权。对于不具有管辖权的劳动纠纷,仲裁机构不能受理,并需要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三、劳动仲裁的立案到结案期限是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5日;至于开庭多长时间有仲裁裁决书,法律没有规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邮寄或者通知领取仲裁裁决书,就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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