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偿合同的类型有什么 |
释义 | 一、无偿合同的类型有什么 无偿合同的类型有赠与合同、遗嘱、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无偿合同指一方当事人给予对方当事人某种利益,而不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对价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 法律网提醒您,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有: 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 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 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 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无借款合同可以债权转让吗 无借款合同可以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才可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的,不能转的,转的时候要和债务人写下转让协议,双方签字才可以债权转让可以,甲于乙达成转让协议后应通知债务人丙。 即便乙不把债权转让给甲,要是:乙对丙的债权已到期,甲对乙的债权也已到期,而乙又怠于行使他对丙的债权的,导致甲的债权难以实现。那么甲可以行使代位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可以起诉丙要求还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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