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有房产离婚过户给其中一方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夫妻共有房产离婚过户给其中一方需要什么手续 在夫妻离婚过程中,如果需要将共有房产过户给其中一方,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均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房产过户给其中一方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双方应就房产的归属进行协商,并确定将房屋所有权名称变更为协议取得房产的一方。 在此过程中,需要准备相关证件,如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如果是房改房)、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共有房屋的协议、房屋所有权证等。 2.双方应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交上述准备的相关证件。 3.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和费用,如印花税等。 4.完成上述步骤后,房产就可以成功过户给其中一方。 二、夫妻房产证变更条件 夫妻房产证变更,也称为夫妻房产证过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房产必须是非按揭房,如果还有按揭,需要银行盖章同意。 2.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要在房产证上添加配偶的姓名,可以直接添加。 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 三、非夫妻房产过户 对于非夫妻之间的房产过户,处理起来相对复杂。 1.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过户,需要以赠与的方式进行。 2.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之间的房产过户。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非夫妻房产过户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手续,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和费用。 为了避免纠纷和风险,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意见和指导。 对于房产过户还有疑问?别担心,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让我们帮你解决法律问题,守护你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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