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后继续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释义
    一、离婚后继续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继续同居财产分割如下:
    1.男女双方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分割财产;
    3.若是对方出轨属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财产的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离婚后继续同居的财产可以继承吗
    同居者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死亡一方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将遗产遗赠给同居者的,那同居者就可以参与遗产的分配。如果死亡一方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那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居者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离婚后继续同居的财产怎么公证
    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财产证明等到公证机构申请财产公证,公证机构受理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一般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4: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