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租赁合同的订立
释义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如果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要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本文关键词:租赁合同、合同订立
随便看
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各期限的要求分别是多少?
发生了理赔不合理怎么办?
涉嫌盗窃属于刑事诉讼法提请批准逮捕是否通过?
保险理赔过程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期限当日还是次日开始计算?
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是什么?
保险理赔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保险理赔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辩护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提请逮捕的机关是谁
现在的保险理赔标准都是怎么样的呢?
生育险男方可以报吗?
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交强险责任限额知多少
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吗?
刑诉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刑事诉讼法全文2020年第一编的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方不定损怎么处理?
单方事故顶包算骗保吗?
刑事诉讼法辨认的规定有哪些
无证驾驶商业险是否赔偿
刑诉法传讯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教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各职能机构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关于民事、商事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回避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全体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事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各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各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机构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2/28 23: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