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的起诉流程 |
释义 | 一、如何进行交通事故的起诉流程 如下进行交通事故的起诉流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 3.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 4.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5.判决。经过审理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二、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后多久才能取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后五日内才能取车。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调查结束后,应该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五日内通知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法律网提醒您,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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