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租赁纠纷中的优先购买权
释义
    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但是,在租赁纠纷中,承租人对于优先购买权仍有许多的不解和疑问,本律师结合已办理的诸多房地产案例,对老百姓最关心的几个法律问题,分述如下:
    一、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有何影响?
    事实上,有的当事人为逃避税收或者减少麻烦,往往不去相关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为数不少。本律师认为,作为一项法定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应以登记与否而影
    响其效力。但是,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如果出租人已将房屋转让给他人的,一旦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除非能够证明他人是恶意的,否则,承租人便不能再以优先购买权为由优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只能请求出租人进行赔偿。
    律师提醒:为有效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关系之后,一定要去相关部门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以免因小失大。
    二、如何确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作为一项法定权利,承租人当然可以选择放弃优先购买权,当出租人告知出卖房屋的事实后,承租人明确表示不予购买。本律师认为,事实上同样存在一种默示的形式,比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房屋的表示,或者积极为出租人寻找买家,或者另行寻找租赁房屋等,都应当认为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律师提醒:在出租人告知承租人出卖房屋的事实后,如果承租人确想以同等条件购买的,应当尽早地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人,以免丧失了法律赋予的优先购买权。
    三、出租人在房屋出售前的通知义务及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如何确定?
    出租人在房屋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应当通知承租人,通知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本律师认为,以信函、电报、租赁房屋处张贴告示等形式均可。但无论何种形式,都应当送达承租人,如果单纯以登报公告形式通知的,就不能认为已通知了承租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5:4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