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法统一登记制度 |
释义 | 就刚刚通过的“物权法”,采访了省城相关部门。市房地局、市土地局均表态,由于规定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居民房产证将在一个机构集中登记办理,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针对本市而言,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的有关手续有可能简化或合并。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房屋产权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一种,目前的房屋产权登记涉及国土、房管、地税、银行、公证等多个部门和机构,有些城市还涉及财政等相关部门,既导致了重复登记、资料分散、资源浪费、当事人负担增加等问题,又不利于登记制度的健全。 目前,本市虽然已设立房产证办证大厅窗口,实现了部分部门的集中办公,在契税、印花税、公证、维修基金交纳等方面实现了一条龙服务,但是房产证的核心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仍旧分别隶属于国土和房地两个职能机构,需要当事人分别办理,这是传统行政职能划分的结果。物权法实施后,这一情况将得到改观。办证大厅一工作人员说:“以前,窗口集中办理房产证只是个便民措施,这次物权法统一登记制度,从法律的高度肯定了这种做法,而且需要有关部门继续完善,成为长期的制度。” “如果实行了统一登记,我也可以少跑了不少路。”某开发公司专跑项目手续的侯先生表示,房产证办理既涉及个人,也涉及企业。在开发后期手续中,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费劲最大,大量时间花在跑部门、审核表格、盖章签字上,其实每次填写的内容大同小异。如果落实统一登记制度,当然省事多了。而周律师长期研究房地产法律,对统一登记制度的公布也有心得:“这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对物权的尊重,也是对财产权的尊重,是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表现。从政出多门到政出一门,其进步显而易见,部门多了不一定效率就高,部门少了反而明确了责任。” 另外,物权法明确,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由此,房屋登记相关收费制度也面临调整。 对于普通居民来说,统一登记制度最直接的益处在于,扫清了办理房产证需要办理“小土地证”的手续困扰,业内人士预测,在严格审批环节的基础上,多证合一将是今后办理房产证手续的趋势。由于物权法的权威性和原则性,在10月1日到来前的过渡期内,相关机构和手续的配套落实等工作有望启动。[p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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