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姓资姓社争论困扰立法 物权法出台继续延后 |
释义 | 本文载于2006年1月16日《凤凰网》 《物权法》的出台因为一个老问题再次被推迟。 1月12日,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说,虽已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审,但由于各方意见不能统一,《物权法》出台将被推迟。 现在全国人大正在根据各方意见对《物权法》草案作进一步修改。 扈纪华是在央行举办的“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国际研讨会”上透露这一消息的。他没有说明各方意见的主要分歧所在。不过本报记者获知,《物权法》出台被推迟,各方争论的焦点仍在于对立法方向和边界的界定上。 据一位全国人大人士说,一些参与立法者认为,《物权法》本是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但其中却夹杂了“国有资产保护”的味道。“这和《土地法》、《国资法》的立法是有混淆之处的。”一些人因此担心,如果搞不好就可能被指责“保护侵吞国有资产者”。 推荐阅读 中国宣布3486项商品11月1日起上调出口退税率 策划:华尔街无间道行者 中信泰富巨亏 荣智健女儿被处分 中石油将继续增持 下月炼油盈利 央行:地下炒金实质上是变相期货交易 农业银行股改方案获国务院通过 “万亿保障性住房基金”方案酝酿 [改革]股市第一人 民告官第一人 这实际上是《物权法》在起草过程中遇到的老问题。在2004年10月,《物权法》四审仍未获通过之后,全国人大负责人就曾指出,《物权法》的审议修改要坚持三条原则,“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尤其要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表示,《物权法》在有的问题上意见分歧还很大。 这也是《物权法》一直无法回避的问题。一些参与审议《物权法》的全国人大委员也表示,物权法属于私法范畴,但并不是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主,在概念上要有区分。公权和私权同样要加强保护,这是物权法立法的本意。根据我们的国情,要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公权大于私权。 但是在不久前的一个研讨会上,一位前人大财经委经济委员会人士曾表示,《物权法》主要是对私权的拟定,如果没有保护私人财产就无需物权法,不然只要国有资产管理法就可以了;物权法重要的一点是将其从国有资产区别出来;赋予民众直接支配财产物的权力。他说,《物权法》既不能重复成为国有资产第二法,也不是《土地管理法》或者其他什么法。 《物权法》起草组成员王利明教授在去年末的一个研讨会上曾对有人在网上发表全盘否定物权法的观点表示质疑。他说,物权法对各种所有权的平等保护,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并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决不能说平等保护就是保护富人。[page] 上述全国人大人士说,现在全国人大正在根据各方意见对《物权法》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对私有财产界定、物权的定义和立法方向等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他说,目前各方主要有两种思路。一种观点认为,物权更多的是对私权的一种界定,《物权法》主要是解决如何保护个人私有财产;另一种思路则是,《物权法》要考虑不利于保护国有资产的因素,将私人财产和国有资产区别开来。 《物权法》从研究起草至今已历时10多年。期间除审议外,召开各种规模的座谈会就有上百次。去年7月,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收到反馈意见逾万条。 根据全国人大公布的2006年立法规划,《物权法》和《企业破产法》等9件法律被列入已开始审议但尚未通过,继续安排审议的法律案。 不过上述全国人大的人士说,《物权法》没有时间表。 本文载于2006年1月16日《凤凰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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