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戒毒人员由谁送往戒毒所工作 |
释义 | 一、强制戒毒人员由谁送往戒毒所工作 强制戒毒人员由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 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禁毒法》第四十一条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 二、社区戒毒的年限为多少年 社区戒毒的年限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三、强制戒毒所收费吗 强制戒毒所收费。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家庭承担。根据国家财政负担能力和吸毒人员的具体状况,可以收取一定的强制戒毒费用。但是,收费费用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引用法条: [1]《禁毒法》第四十一条 [2]《戒毒条例》第一十三条 [3]《戒毒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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