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失业保险金小知识 |
释义 | 面对失业时,许多人还会不会觉得惊慌失措呢?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很多人都会未雨绸缪,提前购买失业险来缓解突然失业给自己的家庭和生活带来的冲击。想要领取失业保险,还要知道一定的知识才可以顺利领取哦,不然会手忙脚乱的哦。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金要知道哪些知识呢?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要有哪些? 《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或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有哪些呢? 失业人员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后,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失业保险金: 1、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2、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作; 3、应征服兵役; 4、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5、再就业 ; 6、到国(境)外定居 ; 7、已办理退休手续 ; 8、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职业 ; 9、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10、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那三个条件; 上述原因消失后,失业人员可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领取的程序 1、相关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 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④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2、例如某市的相关程序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注意:在此之前要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四、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1、 失业保险金能领多少?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 失业保险金能领多久?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五、领失业保险金期间还能享受什么待遇? 1、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这些待遇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6)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所以对于这些的失业保险金领取的相关知识,都知道了吗?知道这个可以避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麻烦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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