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判监督庭职责有哪些 |
释义 | 审判监督的形式可以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监督,负责死刑复核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等。接下来由法律网的小编为您介绍审判监督庭职责有哪些。 一、审判监督庭职责有哪些? 1、依法审判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案件,及时纠正错误裁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2、负责申诉案件的复查、受理工作。 3、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确认工作。 4、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审结的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5、认真分析新形式下审判监督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 6、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7、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二、审判监督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可以分为人民法院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以及当事人的申诉。 1、当事人的申诉。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诉,应当认真负责处理。 2、人民法院的监督。各级法院对该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是适合使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委员处理;最高院发现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再审;上级发现下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提审或指令再审。 3、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最高院,上级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以上便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审判监督庭职责有哪些的内容。审判监督实质就是对审判活动的实施情况、执法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设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监督,其有利于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维护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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