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多久法律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多久法律有哪些规定 工伤认定时间期限和法律规定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的原则都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的原则都有: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其他。 ![]() 三、工伤认定书需要涵盖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5.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6.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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