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殊仲裁时效有多久 |
释义 | 一、特殊仲裁时效有多久 特殊仲裁时效的时长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性质。 1.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适用特殊时效,即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一年。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出口合同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此,特殊仲裁时效的时长应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性质来确定。 二、普通与特殊时效区分 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的主要区别在于时效期间的长度和起算点。 1.普通仲裁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一般为两年。从权利被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则不予保护。 2.特殊仲裁时效则是指普通仲裁时效以外的特定仲裁时效,其时长和起算点可能因法律规定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 因此,区分普通与特殊时效的关键在于理解不同时效期间的长度和起算点,并根据具体案件选择合适的时效规定。 ![]() 三、仲裁时效计算及中断 仲裁时效的计算及中断是仲裁程序中的重要概念。 1.仲裁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在仲裁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仲裁时效会中止。 3.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如果权利人提出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的行为,可以构成仲裁时效中断。 5.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得以重新计算。在计算仲裁时效时,应注意时效期间的中断和中止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和结束点。 对于仲裁时效的疑问,你是否还有其他困扰?欢迎留言交流,法律网将为你提供法律小助手般的帮助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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