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福建有望通过立法,来明确福建、用地和综合补偿等方面给予优惠:农、林、牧、渔及其深加工业;信息、机械、石化、冶金产业;新材料、生物与医药产业; 旅游业、金融业、现代物流业;教育、卫生事业;本省鼓励兴办的其他行业。 立法保障服务及权益 为了方便人员往来,《修订草案》修改了相关内容,即:台湾同胞投资者及其随行家属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中的台湾同胞职工及其随行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和换、补发《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办理居留签注。从本省口岸入境的,可以向所在地口岸签证机关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签注。需要多次来往大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多次有效的入出境签注。 《修订草案》还完善征收制度,明确规定:对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须进行征收的,应当提前一年告知,并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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