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坚持和完善统账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 |
释义 | 有人认为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把个人账户从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剥离,并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我不同意这种观点,主张坚持和完善这个制度。 一、参保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关注和重视个人账户,它促进了覆盖面扩大和社会保险的全面发展。 在实行个人账户基金与养老金待遇挂钩后,个人账户把“年轻参保如栽树,年老享受如乘凉”,“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待遇”表现得更加明了,从业人员参保缴费的积极性空前提高,实现了从“要我参保”到“我要参保”的根本性转变。在中小国有企业大面积破产改制的情况下,“置换身份”人员的个人账户,使他们“社保有账,老来不慌。特别是国家出台社保补贴政策后,他们续接社保关系的热情高涨。随着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推开,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问题的逐步解决,参保人把个人账户卡看得十分重要,在地税征收养老保险费的地方,职工还因不能及时拿到个人账户卡而上访。个人账户十五年的生命历程,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的认识和关注度越来越高。个人账户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在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不仅仅存在于基本养老保险系统,而且已经走进了基本医疗保险领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也走的是个人账户为核心的统账结合的路子。 二、统帐相结合体现了公平正义,符合我国国情和改革的方向,它有利于社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要在一个人口众多有两千多年“患不均”传统文化的发展中国家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体系,必须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首要目标。我们既不能去修复平均主义的“旧车”,也不能造缺少互济功能的完全个人账户式“单车”,更不能仿造西方的豪华“跑车”,而要打造能在各种陡坡、急弯、颠簸路况上行进,平衡和稳定性能好的大型“客车”。这就要尽可能多的建立平衡点,在公平和效率、权利和义务、个人权益和公共权益、分配和再分配等方面建立多个平衡点,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而且协调均衡。既要坚持社会互济,又要坚持个人缴费。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养老保险费,体现社会互济,同时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贡献差别。因此,这个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帐户模式的长处而克服了它的短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这个制度对世界社保制度的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社保制度改革的重点就是通过给年轻工作者建立个人账户,“利用混合保障(compound interest)的力量,把个人账户变成他们能够自己所有的一窝蛋”[2004年12月11日“George W. Bush: President's Radio Address”( 布什总统广播讲话)],而政府不能将其取走,促进社保的可持续发展。[page] 三、个人账户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有利于社会保险的协调发展。 我国的个人账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历史性。个人账户从它诞生,发展,完善直到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从宏观上看,只有国家选择社会保险作为劳动者抗御社会风险的基本形式,就要统筹兼顾与社会保险制度有关系的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建立各方认同的平衡的支点。只有把个人账户作为体现公平与效率均衡的制度安排和工具,才能实现劳动者之间公平性和权益性的平衡,才能实现社保的协调发展。从微观上讲,到每一个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将伴随终身。每个从业人员从参保开始,就建立个人账户,到死亡为止终身不变;二是物权性。个人账户是依据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建立和管理的,是确立参保人员是否建立了社会保险关系的物质载体和凭证,参保人只要有个人账户手册,就能证明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达到法定养老年龄,就能凭个人账户手册办理享受养老待遇的手续,否则,就是劳动者所在工作单位没有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剥夺了他应该享有的社会保险权益。个人账户基金主要来源于参保人的缴费,所有权归参保人员个人所有,属于参保人员的私有财产,但不能随意支取和使用。三是流动性。根据人力资源流动的客观规律,个人账户基金要求跟着参保人员工作单位变动和工作地区的转移而转移。“不管你在哪里干,社会保险接着算”。 理论和实践证明,以个人账户为核心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现了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了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有利于社保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符合科学发展观。“把个人账户从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剥离,并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脱离了我国社会保险发展的实际,无异于把社会保险等同于商业保险,和1982年到1996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全国开办社会保险及后来对农村的养老社会保险采取“条件成熟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的观点及这种观点指导下的决策与政策如出一辙,会把社会保险制度创新引向歧途。 诚然,这个制度并非完美无缺,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个人账户基金被侵占挪用的情况屡禁不止,保值增值难等,在管理上也还存在不少瑕疵。这都是要用改革发展的办法解决的问题。我们要一方面把以个人账户为核心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另一方面要加大制度改革创新的力度,不断完善这种制度。 制度的改革创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城市和农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劳动者的利益,对现行制度进行“扬弃”,创立与现行制度科学衔接、综合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坚持要把个人账户作为体现公平与效率均衡的制度安排和工具,突破所有制和城乡限制和险种篱笆;要把个人账户基金发展成为各个层次养老基金的组合,在参保时,要体现公平,在调整待遇,则要体现效率;其权益体现公平,其积累体现效率。[page] 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综合的个人账户,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统一起来;把社会保险的三个支柱结合起来,把政策吸引和法律强制结合起来,把即期保障和长远保障结合起来,统一性和多样性结合起来。把以个人账户为核心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扩展为以个人账户为核心的统账结合社会保险制度;最终把社会保险制度的个人账户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统一起来,建立统一综合的社会保险制度。 目前要做的:一是要明确个人账户的性质。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其个人特别物权,明确它是不同于储蓄的可以任意支取的社会保险基金性质。二是扩大覆盖面,全面建立个人账户和社会保险关系。凡达到劳动年龄的个人凭户口或身份证到社保机构进行登记,即建立个人账户,缴费记账后即建立了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基金。三是优化个人账户的结构,让名义账户和实账账户、养老账户、医疗账户、失业账户、住房账户等相互补充、相得益彰。要做实个人实账账户并取得利润,实现实账基金保值增值。四是调整地区利益格局,确保承载社会保险关系和权益的个人账户具有完全的可携带和可转移性。我认为解决流动问题的关键是要把政府这一市场主体纳入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主体(参见付奉义2010-01-14 发表在来中国社会保障网上的《听到了社会保险法诞生的心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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