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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骨折怎么评级?
释义
    一、交通事故骨折怎么评级?
    (一)常见骨折类十级伤残:
    1、尺骨或桡骨 粉碎性骨折。
    休息满4个月可做鉴定,看肌电图:尺、桡骨神经是否受损。
    2、锁骨骨折:观察手臂活动是否受限,是否能上举触摸头顶。
    3、4根肋骨骨折或2根肋骨缺失。
    4、髌骨粉碎性骨折,加内固定,放宽条件可能够上十级;髌骨线性骨折不易构成伤残。
    5、内踝或外踝较大面积粉碎性骨折,导致双足高低不平,可做十级;内、外踝同时骨折,可做十级。
    6、腰椎或胸椎椎体三分之一压缩性骨折,十级。观察CT压缩面是否达三分之一。
    7、颅脑骨折,入院时有昏迷症状,并伴蛛网膜下出血,可做十级;仅颅脑骨折或癫痫,不易做伤残。
    8、癫痫伤残标准要求较高。外伤性癫痫:伴颅脑外伤(脑内需有损伤),发作频率较高(出院3到6个月后仍经常发作),并要求此次受伤前没有癫痫病史。需看脑电图。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9、 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打内固定,可做十级。
    10、外伤性白内障,影响视力,满6个月,可做十级。
    (二)常见骨折类九级:
    1、股骨粉碎性骨折。
    2、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放宽条件(年纪较大、影响负重或易引发关节炎)可做九级。
    3、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4、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6、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7、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三)常见骨折类八级:
    1、腰椎或胸椎2根以上压缩性骨折
    2、12肋以上骨折。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
    1、按后果分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按原因分类
    主观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
    客观原因。指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水文、环境等)不利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3、按交通工具分类
    机动车事故。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行人事故。指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情形
    (一)全部责任与无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负全责任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则无责任。负全部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9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条之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以外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
    一般而言,因两方当事人(或两方以上)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的,是引发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的大小来确定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实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一般而言,因两方(或两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违章行为,且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同等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事实无法查实的,负同等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交通事故骨折怎么评级?的相关内容。在交通事故当中,当事人骨折的,一般骨折等级为8到10级,要根据具体的鉴定结果来判断。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5]《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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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2: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