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报失手续 |
释义 |
如何办理失踪申报手续。利害关系人应当申请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女、孙子孙女,申请宣告失踪者的债权人和合伙人以及与申请宣告失踪者有民事权利义务的其他人 2。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财产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员的通知。公告期为半年。期满,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宣告失踪的人的失踪是否已经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裁定终结审判。判决宣告失踪的,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财产的保管人。宣告失踪的条件是: 1。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的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住所后没有任何信息的情况。公民下落不明两年以上的 失踪人员的起始时间,从该公民的信息消失之日起计算。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不为人所知,则应从战争结束后第二天开始计算。宣告失踪的后果: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布失踪的后果是:“失踪人员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朋友代管。对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或者有前款规定的人不能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员所欠的NSE应由保管人从失踪人员的财产中支付。“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下落不明的,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其失踪宣告。 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自公民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他的信息消失了。公民在战争期间身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后第二天起计算。当公民出现时,他们需要申请终止失踪程序。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