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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报价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要约的条件是什么?要约通常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要约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具备特定的生效条件。没有这些条件,要约就无法在法律上成立或产生法律效力。要约的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意愿的表达
    

要约的目的是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引起对方的接受。因此,要约人必须是合同的一方。例如,就订立销售合同而言,他可以是买方或卖方,但他必须是准备订立销售合同的一方或缔约方的代理人。如果你是代理人,你需要有自己的授权。未经授权代表他人要约的,对他人不具有约束力。需要指出的是,准备订立合同的人不是合同的一方,因为合同毕竟不是在要约阶段订立的。
    

要约人是否应当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涉及当事人的缔约能力的确定。中国法律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如果要约人希望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发出要约,他应该有能力订立合同,以便使他的要约生效。其次,要约人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这种合同的意思必须由要约人通过要约充分表达,以便在受要约人接受时产生合同。如何判断要约人的要约具有订立要约的意思,并成为有效要约?有必要根据要约中实际使用的语言、文字和其他情况,确定要约人是否已决定订立合同。合同的决定是指要约人不打算准备和审议合同,但已决定订立合同)要约人确认要约人的要约,即,他希望与谁签订合同。要约只有发送给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才能引起受要约人的接受。然而,受要约人是否必须是特定的人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对此有几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提出,而向未指明的人提出的提议就是要约邀请。只有对特定人的要约才能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后形成合同。第二种观点认为,要约的对象不能也不应该只是一个特定的人。市场经济的发展决定了要约内容的复杂性和要约形式的多样性。向未指明的人报价是报价人参与市场竞争并选择最佳合作伙伴的一种方式。由于我们承认公平和不竞争的合法性,并允许法律关系主体选择经济活动中的合作伙伴,因此没有理由限制要约的形式和范围,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且完整
    

所谓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不含糊,使受要约人不能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思,否则不能接受。所谓诚信,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确立合同的主要条件。由于要约人要约的目的是订立合同,因此未来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包括在要约中。如果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包括在内,允诺人就难以作出承诺。即使他做出承诺,合同也无法成立,因为本协议没有合同的主要条款。我们认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判断。第五,要约必须发送给受要约人。要约只有在交付给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才能知道,并且对受要约人具有实际约束力。因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第15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这是民法立法经验的总结。如果在发出要约后,传达要约的信函丢失或未被发送,则该要约不能被视为已送达。当然,对话要约中没有交付问题,只要求要约人(包括其代理人)将要约的内容告知受要约人,使其理解其内容。对于非对话要约,要约书应发送至受要约人可以控制的地点。至于受要约人是否必须打开这些文件,没有必要考虑受要约人实际上是否开具了< < P > > P >只有当上述五个要素得到满足时,才能形成有效的要约,并且在发出后,该要约具有约束力。<以上>是卢巴编者介绍的要约相关法律知识。通用域名格式。我希望这对你有帮助。在报价时,我们应告知受要约人我们的条件,并遵循法律程序,以维护双方的权益。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欢迎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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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3: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