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仲裁员要求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当仲裁员要求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资料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仲裁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果对上述介绍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也可以拨打法律咨询网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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