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年的离婚诉讼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2020年离婚诉讼程序是什么 (一)法院离婚诉讼程序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依法解除与另一方的婚姻关系。在离婚案件中提起诉讼时,检察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二)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的审理阶段,是指人民法院自诉讼开始至接到诉讼后作出判决的全部调查的总和。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分为三个阶段:审前准备、调解和庭审: 1。预审准备。人民法院接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人应当在收到答辩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法官审查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者答辩条件的当事人,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诉讼保全或预付款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首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消除分歧,相互理解,达成离婚或者和解协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协议记录存档,一般不出具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签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听力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应当开庭。在听证会三天前将听证会日期通知双方和其他参与者。开庭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法官检查当事人,宣布案由,法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其陈述;告知当事人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讯问证人,宣读未出庭证人的证词;询问评估人员并宣读评估结论;制作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审讯记录。然后,法庭辩论开始了。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三)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的判决阶段根据法院审理情况,应当重新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立即宣告判决。人民法院宣告的判决应当公开。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判决宣判后立即作出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二审上诉 以上三个阶段是法院离婚程序的必要阶段 (I)双方都要求离婚,但无法就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援助、财产和债务待遇等达成协议,双方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 (II)如果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则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婚姻尚未登记。当事人有事实婚姻或者同居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或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的双方以丈夫和妻子的名义共同生活,尽管他们尚未登记婚姻,这构成了事实婚姻。同居关系终止时,双方只有在发生财产或抚养子女纠纷时,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四)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对于未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无论双方能否达成协议,当事人均应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除。p> (5)一方或双方具有有限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患有精神疾病,被医院诊断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不能接受离婚申请。同样,法院不会直接受理被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离婚诉讼,只能由另一方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在医学上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任何其他人,包括当事人的亲属,都不能代表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另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时,另一方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作为另一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如果双方在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配方面没有重大争议,他们会选择省时省力的协议离婚方式。然而,有时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即使上述两点之间没有争议,诉讼离婚仍然是必要的。例如,一方要求离婚,但另一方此时不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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