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识别合同欺诈 |
释义 |
常见的合同陷阱(I)以“假”为首的一系列欺诈行为。虚假质量欺诈、虚假商品标识欺诈、虚假合同标的欺诈、虚假宣传欺诈和虚假价格欺诈均属于这一类。由于空间限制,将不在此处执行这些操作 (II)钓大鱼时的诱饵欺诈。欺诈者通常首先利用合同向欺诈者预付定金或小额预付款。取得对方信任后,骗取全部货物,或先支付少量货物,故意骗取全部货款。随着企业合同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往的“空手白狼”骗局,即利用合同诈骗所有货物或贷款的情况已不多见。许多骗子以押金、少量预付款或货物为诱饵,以达到欺骗的目的 (III)双簧的共同表演。欺诈者在报纸和其他媒体上发布“寻找加工面袋和木箱铸件”等虚假广告信息,然后作为中介与知情方签订信息中介合同,借此机会收取所谓的信息费,项目审批费、中介服务费等,然后让签约方将中介合同交给另一名事先串通订立虚假加工合同的外商合伙骗子,并借此机会收取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材料费和其他费用,然后将样品图纸交给另一方制作样品,并同意不合格样品的费用不予退还。由于图纸设计本身的矛盾和缺陷,双方无法制作合格的样品。当然,受害者在签署合同时并不知道,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这样,骗子们相互勾结,相互勾结,同声唱和,共同上演合同诈骗的双戏。 (四)盗梁换柱。它可以分为两种形式:显性盗窃和隐性盗窃。秘密窃取通常被称为“外包”。欺诈者利用合同条款使协议不明确,标的物的规格、型号和标准含糊不清。人们通常口头同意,他故意用小填充大,用好填充劣质,用好填充便宜,用新填充旧,以达到欺骗的目的。公然盗窃主要是以签订代销、联销等销售合同开始,但在货物售完后不付款,而是从其他地方购买一些劣质、高价的假冒伪劣产品,以达到最高账户或违约的目的 (五)虚假标的欺诈。也就是说,合同的标的根本不存在。欺诈者经常将他人的商品描述为自己的,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并被引诱。有些人还利用一些商品作为诱饵,与多家公司签订合同,并娶多个女人。例如,在房屋预售合同中,“出售房地产”的方式诈骗钱财;另一个例子是,在银行贷款合同中,欺诈者经常使用自己的财产作为重复抵押,分别从多家银行发放长期贷款,并拿走自己银行资产的几倍。在商品交易中,骗子经常贿赂仓库管理员、工矿企业值班人员、公证人等,客户要求调查时,他们支吾其词,言出必行,相互欺骗,骗取钱财。由于合同欺诈手段的多样性和行为的狡猾性,合同欺诈的恶劣和深刻危害值得高度重视和重视 因此,在理论探索与法律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上,唤醒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有效地预防和抵制合同欺诈是重要而紧迫的 预防是关键 合同欺诈的方法多种多样。许多骗子“玩弄合同”。目前,企业签约履约率低、合同信誉差、相互信任度低,这与许多骗子“打合同”是分不开的。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如何防止受骗笔者认为,迫切需要提高警惕 提高警惕是提高对预防欺诈的重要性和合同受骗危害风险的认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屏幕更容易门到门的业务。在防止合同欺诈的过程中,改进合同审查制度尤为重要 “苍蝇咬不到无缝的鸡蛋”。大量的案例告诉我们,合同欺诈往往利用企业管理制度的漏洞。制度不健全、防范不严的企业更容易受骗。对于企业来说,从合同签订到履行,必须建立相对完善、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如合同签订程序和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合同履约监督制度等 信用审查也是一种常设手段。对公司而言,是检查对方是否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资质、履约能力和信用评级;对公民而言,是指公民是否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以及是否有权处分合同标的物。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提供的文件上签字盖章,以确保文件的真实性。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书、授权书、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电话等,标的金额较大的合同,由专人负责执行。做好基础工作可以大大减少纠纷 如果对方是公司,要特别注意签订合同的员工是否有公司的授权,并保存对方的授权委托书 坚持以书面为基础的原则 黑白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见《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内容能够有形地表达的形式。因此,上述内容是合同的一部分。但是,最好在一份合同中清楚、完整地表达,以避免附件过多造成歧义。如果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分批签订,应在签订合同或形成新的文件(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和信函)后及时与以前的文件进行比较。如果文本表达有任何变化或歧义,应建议及时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 对于执行期较长且不断形成新文件的合同,应定期或在每个阶段完成之前签署备忘录作为下一阶段的总结,以便及时明确合同内容。对于在时间紧迫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签订补充合同,以避免争议。如果双方位于不同的地方,可以考虑记录或传真固定证据。总之,合同形式的基本原则是“无证据的言词,以言词为基础”。当然,如果合同中有以下七个条款,则可以保证已签署的合同更加有效。 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内容应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地址;2) 标的物;3) 数量;4) 质量价格或报酬;5)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6) 违约责任;7) 解决争端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以上是合同的基本条款,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这些条款之一,合同就不会生效。如果丢失,将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一些麻烦。因此,应结合合同目的,做到全面、清晰、准确。如果某些事项暂时无法解决,则应商定协商不成功的原则、方法、日期和解决办法,其中,违约责任条款往往被忽视或遗忘,导致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法要求损害赔偿,因为损失金额难以确定。但是,如果当时的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即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这将极大地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并更有效地促使双方执行合同条款。合同文本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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