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能否转到其他人名下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能否转到其他人名下 离婚财产是不可以转移到其他人名下的,如果发现转移,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会少分割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哪些法律原则最为重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以下法律原则最为重要: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三、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怎么书写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如下书写: 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签订;其次写明协议人的个人信息和财产情况;写明财产具体如何分配。财产分割协议书本质属于民事法律合同,需要满足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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