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合同期限 |
释义 |
这样的合同算不算 现在我公司签订的合同没有规定工资。这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吗?它还说试用期是三个月。虽然我被承诺提前成为正式员工,但我还没有被调动。我已经工作一个多月了。合同上说工资将在15日支付,但从24日起一直没有支付。他们说通常在20号支付,但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青岛律师的回答: 1。《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请参考上述规定。工资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必须明确规定。如果未能与单位协商,则向劳工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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