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劳动合同违约金? |
释义 |
《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1)劳动合同的条款;(2) 工作内容;(3)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4) 劳动报酬;(5) 劳动纪律;(6)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当然,违约责任并不等于违约金。《劳动法》没有关于违约金的规定,但并不禁止设立违约金,因此,违约金的支付可以作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全国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对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有不同的规定 中国许多省份的地方性法规中方支持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根据2002年2月1日生效的《北京市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规定了违约金,且未违反法律规定,且没有明显的不公平,违约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辽宁省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也有类似的违约金规定,2002年5月1日生效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率先对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作出了专门规定。立法者认为劳动合同和经济合同有本质区别。对于大多数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其根本目的是获取生活必需品。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会增加劳动者的经济负担,甚至导致徒劳劳动的结果。因此,《条例》规定,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设定仅限于违反服务期限协议和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仅限于雇主出资的招聘、培训或其他特殊待遇,如出资购房的劳动者。换句话说,如果雇主规定普通员工也必须为提前辞职支付违约金,则本协议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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