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合同中的先履行义务 |
释义 |
如何理解合同中的先履行义务先履行义务又称为先履行抗辩权,其实质是对提前违约的抗辩,这是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即:,对先前违约的抗辩 先履行义务的行使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表现为当履行期届满时,当事人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这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可以表述为“保留自己的付款”或“暂停履行合同义务”。在行使抗辩权时,是否有必要向对方明确表示意图?是否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规则首先,当因另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时,不得通知另一方。未通知另一方不会对另一方造成损害。对先前履行行使抗辩权的履行,是指逾期不履行债务。此时,应假定先前履约的一方理解另一方正在行使自己的对抗权。在未通知另一方的情况下行使先前履行的抗辩权不构成合同责任。这与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因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是根据合同或法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通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有机会及时证明或采取减损措施。先履行抗辩权的,有后履行的义务,对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先履行义务人因故不能履行的,应当通知后履行义务人。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要求另一方履行的,另一方应当明确告知对方拒绝履行的意思。当然,行使首次履约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主动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第二,当负有首次履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中存在重大缺陷,或者仅履行了部分合同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应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时通知另一方,并给予另一方证明、解释和纠正的机会,以防止损失扩大。因为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时可能不理解其自己履行义务的效果。例如,合同规定甲方在1月2日交货,乙方在3月1日付款。如果乙方在收货时发现货物与合同严重不符,可在履约期满后拒绝付款,同时通知对方,对方可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您可以通过小编的安排了解;先履行义务又称先履行抗辩权,实质上是对提前违约的抗辩。以上是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我相信你已经从上面找到了相关的答案。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情况复杂,法律咨询网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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