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权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
释义 |
1、 合同撤销权的法律性质和特征。合同撤销权是以债权为基础的固有法律权力 正如财产所有权依法具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一样,债权权利包括请求权、赔偿权和请求保全权。请求保全权包括撤销权和代位权。债权保全制度是对债务担保制度和违约责任制度的重要补充,是对合同的司法救济制度。撤销权作为债权固有的法律效力,随着债权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失,不随合同当事人的约定而改变。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协议,债权人总是基于债权的存在而享有撤销权。撤销权反映债务的外部效应 撤销权是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债权,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时行使的权利。其效力延伸至与债务人有关系的除原债权债务关系主体以外的第三人。这是行使撤销权主体的固定权力。从表面上看,这种对第三人的权利不再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而是从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延伸出来的一种新的法律关系。但是,债权人的撤销权不是对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也不是经债权人同意的权利变更,也不是纯粹的形成权,而是行使管理债权人权利的请求权。撤销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的实体权利 撤销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其应有的债权时,为维护自身利益,以自己的名义要求撤销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行为的权利,无偿转让其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的,因此,撤销权是债权人的一项实质性权利。债权人撤销债务人和第三人行为的权利是对债权的有效保全。虽然这一请求权应当通过诉讼实现,但它只是请求权实体权利的程序保障。合同解除权 合同解除权的含义,即解除合同的解除权,是指解除权持有人因合同缺少某些有效要件而单方面解除已订立合同的权利。与绝对无效合同相比,可撤销合同属于相对无效合同。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然有效,因此合同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的无效应追溯至合同成立之日,且不得从一开始生效。合同解除权是一项不同于债权人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 基于以上,对合同解除权法律关系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可以看出,合同解除权是仅对可撤销合同生效的权利,只有当可撤销合同中存在不能使合同生效的条款时,才可以使用。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时,应当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使用。如需了解更多问题,luba.com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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