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中哪些内容可以协商 |
释义 |
劳动合同中哪些内容可以协商?(一)试用期(二)培训(三)保守商业秘密(四)福利(五)经协商同意的其他事项,根据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聘职工、原固定职工和具有原固定职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有固定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劳动部关于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的下列人员: ① 有劳动关系,不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如用人单位“富余人员、长假”人员、长期被其他单位借调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无薪留班人员、,以及分配给合资企业和股份制单位的人员② 企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用人单位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个人和合伙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的经济组织,如租赁(生产)、承包(生产)企业等 以上内容是相关答案。你可以与公司就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和福利等内容进行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后,你可以得到更有效的法律保护。即使你没有签署问题,你仍然可以投诉和处理,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你可以咨询luba.com的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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