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中的《辞职法》规定,所谓辞职是劳动者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辞职的规定主要是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如何辞职的问题是,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辞职的情形,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本条第2款规定:“如果雇主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工人工作,或者如果雇主违反规定指挥或强迫进行危险作业,危及工人的人身安全,工人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通知雇主。“ 通过以上介绍,我相信您对《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法律规定有一定的了解,但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复杂情况,建议您可以到luba.com进行在线律师咨询。根据您的需要,将有专业律师帮助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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