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什么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协商,达成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订立合同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履行困难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的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终止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在终止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并生效后,在劳动合同完全履行之前进行。雇主和雇员都有权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可能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劳动合同违约和解除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部发布的 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和类型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和订立前,由于双方或一方的法律行为,合同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完成或全部履行。可分为三种情况:协议终止、法定终止和约定终止。本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是小编编撰的有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知识。我相信你可以阅读它,如果在这方面有其他法律问题或复杂的情况,欢迎你来卢巴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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