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1、 “如果工人终止劳动合同,他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答复》(劳办发[1995]324号),书面通知“不仅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处理。”(指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任何情况下,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 <2.《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雇主终止劳动合同: (I)在试用期内;(II)雇主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法发[1995]223号)规定了劳动者应当赔偿的损失: (一)用人单位为招收劳动者支付的费用; (II)如果双方雇主另有约定,雇主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应按照协议处理;(三)给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补偿费用。 四、员工自动辞职或不辞而别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未履行通知义务,员工自动辞职或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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