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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发生海难,如何确定救援资金
释义

海上救助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4)救援必须是自愿的。自愿原则是海上救助的构成要件之一。自愿是指双方的自愿,即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意愿和被救助方接受救助服务的意愿。对救助方而言,自愿是指其在法律和义务上没有义务救助遇险的海洋财产。如果营救成功,他有权获得营救赔偿,并且不营救或承担任何责任。
    

(5)营救必须有效。“有效”是指遇难船舶或其他财产全部或部分获救。有救助事实,但无救助效果的,不请求救助补偿,海上救助不能成立。这是国际公约和各国海商法普遍接受的海上救助的一项重要原则——“无效果,无报酬”原则在海上遇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1。获救财产的价值。救助报酬一般不超过被救助财产的三分之一;2.被救助船舶、船上乘客、船员和货物以及救助方和被救助船舶所承担危险的性质和程度;3.救助方的援助是有效的、无效的和无偿的;4.救助方进行救助工作的时间、费用和损失;5.救助方采取的救助技术措施和技能以及投入的救助工具;6.救助方或救援设备的责任风险和其他风险;7.救助方提供救助的及时性;8.救助方船舶和设备的有效性、就绪性和价值;9救助者的性质
    

鲁巴总编辑提醒你,如果救助者救助有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舶或船上货物,他仍然可以获得一些特别赔偿。如果根据其他法律或合同,救援未能取得成果,他仍然可以获得救援资金。以上是为您总结的相关信息。我希望它能帮助你。本网站致力于搭建一个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来到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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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