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母亲的遗产是谁? |
释义 |
1、 离婚后母亲的继承权是谁 母亲离婚后,不影响继承权的确定。通常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和受抚养的继子女。本法所称父母,包括有扶养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供养的继兄弟姐妹。合法的第一顺位继承人1.配偶 在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都是对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同居关系双方以及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不享有继承权 应当注意的是: ① 如果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另一方仍然是第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② 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如果他在宣判时没有自然死亡)在宣判后自然死亡,如果宣判死亡的判决没有被撤销,原配偶即使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父母 父母包括构成抚养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如果继父或继母继承其继子女的遗产,则不应影响其子女的继承 应注意,亲生父母无权继承他人收养的自己的子女 3.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死者有赡养关系的领养子女和继子女 注: ① 如果继子女继承继父或继母的遗产,则不会影响其对亲生父母的继承 ② 领养子女不能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如果领养子女为其亲生父母提供更多的支持,他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享其亲生父母的遗产(根据《领养法》第15条,领养必须登记。未经登记的,收养无效。) 4.已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其岳父和岳母,丧偶女婿对其岳父和岳母,无论是否再婚,应被视为一级继承人。被收养的子女被称为被收养的孙子女。名义上,他们是被收养的孙子女。事实上,如果他们属于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养孙子女”是一级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代表父母参与继承。当然,他们是一级继承人。胎儿 胎儿 当胎儿的父亲去世并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时,胎儿的地位等同于一级继承人。但是,胎儿出生时已死亡,其继承权应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以上为继承人的具体范围。离婚后,母亲只解除与父亲的婚姻关系,但与子女的关系保持不变。即使不是由母亲抚养的孩子也可以享有母亲的财产继承权。但是如果母亲有遗嘱,,继承应按照遗嘱条款处理 赡养义务是否与继承权有关 关于遗产损失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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