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判决书下来了,被告不签收不上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
释义 | 一审判决书下来了,被告不签收不上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法院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公告送达满六十天后,判决书生效。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公告送达生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交申请执行书并附判决书原件)即可。 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的规定,申请执行无须事先缴纳执行费。 被执行人逃遁不理,法院可能会在六个月后暂时中止案件执行,待被执行人被发现时可以随时恢复执行。这就要求当事人努力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及时向法院执行局通报,以期执行顺利进行,合法权益早日得到维护。 一审判决后不服上诉要不要交受理费 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相关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十七条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在审判过程中有专业律师的帮助能让我们的案件事半功倍,我们也应该相信我们我们的律师能够帮助我们度过难关,在上诉过程中有关法律的专业问题有不懂的要及时去咨询律师。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我们愿意为你一一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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