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释义 |
1.谁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答:如果员工因工负伤,经过治疗,伤势相对稳定,则属于影响其工作能力的残疾,或停职留薪期满(含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受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应及时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如果受伤员工因身体原因无法申请初始评估、重新评估或重新评估其劳动能力,其近亲属可代为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向哪个机构提交 答:向设区的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省和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工会、雇主和社会保险机构的代表组成。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劳动能力的初评和复评工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省内企业部分员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重新鉴定或初评,如果他们对初评或重新鉴定的结论不满意 3.申请劳动能力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能力鉴定 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决定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医疗机构病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复印或复制的有效诊断证明、检查检测报告等完整病案;受伤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4.对行动不便的员工有哪些方便措施 答:受伤工人应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事先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不方便移动的受伤工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受伤员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时间,并相应顺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受伤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现场评估或拒绝参加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安排的检查和诊断,评估应终止 5.如何确定劳动能力评估专家 答: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从工伤相关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至5名专家,根据受伤程度组成专家组进行评估损伤专家组根据受伤工人的受伤情况,结合医学诊断和国家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提出评定意见。所有参加鉴定的专家应在意见和签名上签字。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初步鉴定不满意的人员如何处理?答:如果受伤工人或其雇主对初步鉴定结论不满意,可在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申请重新评估。申请重新鉴定,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劳动能力初步鉴定结论的原件和复印件。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7.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伤残情况发生变化,能否申请复检 答: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如果受伤工人,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残疾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审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 8.如何处理谎报鉴定结论并领取工伤保险金的人员 答:谎报鉴定结论的人员骗取工伤保险待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的社会保险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 9.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务员以及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的劳动能力评估,是否执行本办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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