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诉讼 |
释义 |
提起劳动诉讼的条件是什么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是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表现。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处理,维护其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具备提起诉讼的法定条件。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检察官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可以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劳动者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相一致的,劳动者应当作为当事人之一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人无权起诉(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告是对方。如果原告不知道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没有人应诉,人民法院也就无法审理。在界定劳动争议诉讼被告的同时,应当指出,原告不应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行政部门作为劳动争议诉讼的被告或第三人。这主要是因为他们不具备劳动争议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具体请求权是指原告向人民法律提起诉讼解决的问题。它包括以下三种:一是给付请求,即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原告的请求权,责令对方履行给付工资、劳动保险、基金等义务;二是请求确认,即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种实质性法律关系,如确认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或者无效,确认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企业不得被辞退、撤职、辞退;三是变更请求,即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消除当事人之间原有的劳动法律关系,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等,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有事实依据,包括劳动争议是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劳动争议的证据事实,即能够证明劳动争议案件的全部材料。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4)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再拒绝接受仲裁裁决的,才有权提起诉讼。当事人在仲裁机关主持下就劳动争议达成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有关法律知识: 工伤案件的举证责任 工伤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鉴定中的举证责任不应完全适用“谁主张、谁主张”的原则,谁提供证据“ 2.被辞退人错误事实的证据 3.辞退程序的证据(企业负责人意见、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意见、是否书面通知本人的证据) 2.旷工的实际依据、职工出勤原始记录 3.退市程序的证据材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工会意见、是否书面告知本人) 2.被辞退人违反纪律的事实依据 3、辞退程序的证据材料(工会意见、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记录、是否出具辞退证明) 4,辞职争议 1、辞职申请 2、审批程序,以及是否批准离职的决定 2.自动离职审批程序及处理决定 2.因服务期限和合同期限引起的争议,应提供非法延长试用期的证据。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随意或者无故变更合同期限,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据 3.因工资、劳动纪律引起的争议(见开除、开除、辞退、劳动报酬争议等证明) 1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