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果不续签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赔偿?
释义

如果不续签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补偿呢?“考核不合格”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吗?
    

最近,一家公司经历了一场“地震”:销售部负责人分别约谈了员工,而部分员工因“年终考核不合格”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分析如果在年终考核过程中,发现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企业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年终考核结果仅证明劳动者不称职的,企业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不称职,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再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服务期满的,劳动者三年前不能续签,上海一家涉外旅行社与李小姐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意做西班牙导游。之后,旅行社派李小姐出国培训半年,双方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和8年的服务协议
    

由于旅行社业务的变化,很少使用西班牙导游。李小姐提出劳动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关系,但旅行社不同意:服务期未满怎么说就走?公司宁可瞒着李小姐也不放她走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有权不续签,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但李小姐的情况比较特殊,她和用人单位约定了服务期限。根据有关规定,服务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放弃剩余服务期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主张服务期间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并要求员工履行服务期协议,双方应在李女士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履行协议,如果旅行社继续提供西班牙导游,李女士应与旅行社续签劳动合同,直至服务期满。如果旅行社不能继续提供西班牙导游岗位,李小姐不同意做其他工作,那么李小姐可以向旅行社说“再见”,旅行社也不能要求李小姐在服务期内承担赔偿责任。3、劳动合同期满未签订,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7月1日,赵某在一家企业工作,月薪2000元,但仅在当年12月才与该企业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2009年,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合同到期后企业不再与赵某续签合同。赵某要求企业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共计4000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umstances:... (5)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外。”。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同时,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在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本法施行后终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期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用人单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p> 可见,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经济补偿金的期限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计算,即1月1日,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赵某可要求企业自2008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年零六个月内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共计4000元,2009年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款
    

职工可以自愿无偿终止合同
    

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定期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外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一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9:4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