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
释义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他们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 注: 1)加班费标准工时制的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的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以上的工资,但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日、时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中加班工资的计算。根据劳动部《企业实施非正常工作时间和综合工作时间制度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答复》,经批准实行综合工时制的企业,其实际工作时间总和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和,超出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此外,每月平均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3)非正常工作时间制度下加班工资的计算。正常情况下,经批准企业实行不正常工作制的,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仍应当支付不低于本单位工资标准300%的加班费。用人单位在完成计件工资定额任务后,安排实施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上述原则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法定工时单价的200%和300% (1)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岗位工资”,加班费应按各种工资的总和计算支付,不能按“基本工资”的单个项目计算,“岗位工资”或“岗位工资” 2)劳动合同对工资数额有明确约定,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以实际工资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规定具体范围的说明》中规定的“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需要注意的是,当实际工资可以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加班工资,扣除伙食补贴和劳动保护补贴,不计入计算 春节假期七天加班总时间=月薪÷ 二十一点七五× 300% × 3+月薪÷ 二十一点七五× 200% × 4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com小编为您组织的相关法律知识。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还有疑问,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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