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保障提前辞职员工和单位扣留档案的权利 |
释义 |
案例:2006年,北京一家公司与小王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把小王的户口放在了城里。同时,公司投资2万元为小王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小王为公司服务2年,小王提前解除合同的,支付违约金2万元。一年后,小王辞职了。公司同意,但要求支付违约金。小王拒绝了,于是公司没有为小王办理手续,并扣留了他的人事档案。3个月后,小王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办理辞工手续,移交知识档案。公司提出反诉,要求小王支付违约金。该怎么办 律师分析: 在本案中,小王指控公司扣留其人事档案,这是一起案件。事实上,公司这样做是没有依据的。因此,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公司退还小王全部人事档案,赔偿小王经济损失 公司向小王反诉,要求小王支持违约金。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应当在60日内收回补偿金和违约金。反诉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因此,小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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