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版权保护的期限有哪些 |
释义 |
1、 版权保护的期限有哪些p> 1.提交人的公民任期为其生前和死后50年,至其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合作作品的保护期限为最后一位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特殊作品的保护期限: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为50年,至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12月31日止;但作品自创作之日起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保护期为五十年,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止;但作品创作后50年内未发表的,将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侵犯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1)停止侵权(2)消除影响,公开道歉(3)赔偿损失。在著作权法中,对赔偿数额没有明确的约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以下因素来处理:1;(二)侵权造成的价值减少程度;(三)以营利为目的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的;(四)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状态;(五)情节严重的;(六)侵权人获利多少;(七)侵权行为的社会影响;8.双方经济状况 1.本法第217条刑法:以牟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罚款;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复制、散发书面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计算机软件和其他作品;(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四)制作、销售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而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有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所列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处罚没收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和材料、工具,没收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对构成上述犯罪,给被侵权人造成损失的,根据犯罪主体的不同,除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根据情节予以处罚作品创作中,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也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如果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已经过去,只能说著作权法不受保护,但能否接受其他法律法规的调整,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界定。在实践中,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可以与对方协商,也可以在一些部门和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当然,如果情况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害,建议尽快提起民事诉讼,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