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侵权抗辩的理由是什么 |
释义 |
1、 版权侵权的抗辩理由是什么? 1.利用他人发表的作品进行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 2.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以便介绍、评论作品或解释问题 3.为了报道时事新闻,不可避免地要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转载或引用,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播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表的有关政治、经济、宗教等方面的时事文章,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刊播在公众集会上的讲话,除作者声明不准出版、广播外,六、为课堂教学、科学研究,翻译、复制少量已出版的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不得出版,国家机关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的作品 9.已发表的作品免费演出,不向公众收取演出费,对在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展示的艺术作品进行复制、绘画、摄影、录像,对中国公民发表的中文作品进行翻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编入中国境内出版 如果侵权后双方能够和解,不仅可以使版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名誉受损。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是指双方在第三方协助下协商解决纠纷,调解员的范围非常广泛。当事人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委托的机关或者个人主持调解。然而,调解必须以自愿原则为基础。只要一方不愿意调解,就不能强行调解。调解不是解决版权纠纷的必要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后食言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愿调解或者调解后反悔的;当事人在著作权合同中没有书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已经作出,但在法律上不能执行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最终途径。民事诉讼既适用于侵权纠纷,也适用于合同纠纷,对构成犯罪的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著作权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起诉,有关部门可以提起公诉,而著作权人在现实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虽然表面上有些行为似乎确实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但我们会发现,此时的“侵权”行为不能被视为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侵权。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该行为可能侵犯著作权,但不能认定为侵犯他人著作权,著作权是否适用于侵犯肖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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